2)注释:合法性授权逻辑的变化 续1_剑与魔法与东方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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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外人,其实是现代人自己太菜。从有原始国家以来,中国每个中周期,领土都会比上一个大。结果这一次出意外了,至今居然还没超过元朝。

  人群之间的“边界”,都是个相对概念。如果现在比元朝大,那就根本没这些问题了。大家天天就该在网上嘴炮,缅甸人是不是中国人,乃至莫斯科人、撒马尔罕人是不是中国人了。)

  元朝面对的,就是这种情况。

  同时,辽金还在坚持使用以往的五德轮转的学说,但两宋之后,五德的说法也基本上被抛弃了。

  到元朝的时候,旧有的体系已经严重不堪用,也没法用来解释元朝自己。所以,必须想办法突破原有规则。但在这之前,唯一一个没遵守规则的,是王莽的新政权(他们本来就是想尝试理论突破,搞新体系的),这个例子也没法直接参考。

  这时候,又回到那个概念:神权必须有神么?

  答案是否//定的。因为所谓神权,或者说祭祀权,本质就是精神世界的领导权和治理权。只要你能说服大家,听从管理,那神权就是成功的。

  而发展到现在,大家已经可以看出来,神不神,天不天,其实都是走个形式了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忽必烈在解释合法性的时候,就基本放弃之前那套了。在建国的诏书里,他直接放弃了源自周人分封体系的国号,用了“大元”这样一个双字名。

  在解释原因的时候,忽必烈说,现在时代已经变了,以前那些地名都不行,要用新的称呼。而他们这一朝的特点,是“舆图之广,历古所无”,所以要用新的命名方式,叫“大元”。

  元朝官方解释是“元也者,大也。大不足以尽之,而谓之元者,大之至也。”

  所以他的合法性就是大。而且不是一般的大,是非常大,得用两个表示大的字叠加才行。

  这就是上面说的思路的转变。他完全忽略了血统神圣性和神灵的构建,就直截了当地说“我更大,我更合法”。

  虽然很粗糙,但这玩意儿居然还真能用。

  结果,改革合法性叙事的尝试,儒家大宗师王莽没成功,大宗师忽必烈成功了……

  之后的明朝,也依然延续这种思路。虽然建国祭天的诏书中,朱元璋说了一番天命转移的话,但看后续的各种诏令,他的号召力来源其实就是“打爆蒙古人”。这也导致官方话术里,对元朝的态度和精分了一样。但精分就精分,也没什么影响。

  清朝干脆懒得讲这些话题。只有雍正试图做一番解释,但很快,统治阶层就发现,解释还不如不准解释。

  神灵提供的合法性,已经沦落到不如“大汗能打”的说服力更强了。精神领域的权威,也和神几乎完全脱钩。不管是因为你能打,还是因为你能满足大家对于驱逐异族的期待,总之,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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