士尼,并取得迪士尼公司董事局的席位。
在2006年收购发生之前,迪士尼和皮克斯已经持续了十多年的合作关系,它们是基于投资、利润均五五对分的方式合作。
并且为了保证皮克斯企业文化的独立性,迪士尼并未对其动画制作方式和人力资源施加不必要的影响。
皮克斯也办不到。
皮克斯负责制片,迪士尼负责发行。
自80年代以来,好莱坞已经形成了六大跨国传媒集团垄断的超稳定结构,这几乎是不可动摇的。
虽然鸿蒙有环球影业,花了无数资金,用五年的时间组建了一个横跨全球的发行和放映网络,但鸿蒙显然不可能把这种影响力分享苹果。
从好莱坞公司发展壮大的自身逻辑来说,皮克斯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迪士尼。
导致皮克斯在很多方面受制于迪士尼的决定,这为后来的冲突埋下伏笔。
相反,皮克斯成为好莱坞最赚钱的公司,话语权强弱互易,在重新开启新的合作谈判的时候,乔布斯和当时迪士尼的CEO艾斯纳发生了激烈冲突。
从迪士尼的角度来说,它需要皮克斯胜过皮克斯需要迪士尼。
迪士尼是一个综合性的媒体帝国,拥有数不清的业务分支,乔布斯藉此收获的影响力只会扩大,不会缩小。
鸿蒙想跟迪士尼争夺皮克斯的机会并不大。
所以,迪士尼收购皮克斯,其实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。
比如皮克斯照样要掏发行费用给迪士尼,迪士尼拥有故事的版权和续集权。
那么投资、利润都将由皮克斯独立承担。
就算徐良愿意砸钱,乔布斯也不愿意。
那么,皮克斯基本上还是原来的皮克斯。
皮克斯希望同迪士尼仅仅建立一种简单的发行代理关系。
我们如果收购皮克斯,代价要比迪士尼大得多。”
虽然徐良有苹果的股份。
这种渴望极其强烈,以至于迪士尼觉得,倘若不能和皮克斯达成相比老协议更加有利的新合作方式,那何不干脆将其收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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