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53章 异兽叩首,天赐贤君!(55k)_主角抢我未婚妻,我反手偷他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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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食材才新鲜!

  就在这时,忽的有人轻咦了一声。

  “妖兽的数量怎么这么少?几十头妖兽够谁分的?”

  “是不是城卫军那帮狗日的把妖兽吓跑了?”

  “这点妖兽都不够塞牙缝的!”

  “老夫是御史台言官,日子清贫,家中老妻已经许久不曾尝过肉味了。各位街坊可否给老朽一个面子,让一头妖兽给我啊,不胜感激!”

  “老大人,回头我去肉摊割二斤猪肉送你家去,您这老胳膊老腿的还是别来凑热闹了!各位,我是二皇子府里的管事,大家给我一个面子,让我一头如何?”

  “我听说二皇子殿下好酒,从没听说过他好吃肉!你这狗贼不会是打着二皇子殿下的名义假公济私吧?”

  “大家给我赵日天一个面子,将妖兽让我一头,四海酒楼里美酒畅饮!”

  “我管你是御史还是二皇子,也不管伱日天还是日地!妖兽天降,各凭本事!谁也别想让老子拱手相让!”

  “对!各凭本事!”

  这时,又有人轻咦一声。

  “那头血红色的梅花鹿身上,似乎有一个小女孩?这些妖兽不会是别人驯养的吧?”

  这话一出,城墙上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
  大夏律法严苛,抢劫他人财物,按照价值高低,刑罚从鞭刑到砍头不等!

  而且。

  大夏朝可没有法不责众的说法。

  大夏朝律法规定:

  「群体动乱事件找不到主谋者,所有人同罪。」

  如果真像那人猜想的那样,那些妖兽都是小女孩驯养的,按照这些妖兽的价值,如果有人敢上前抢夺并且引发动乱,城卫军有权利将现场所有人格杀!

  有胆子小的,已经开始往后退了。

  没见到后备营的军卒已经开始拔刀了吗?

  斩杀妖兽是功劳。

  镇压判乱同样也是!

  抢不到妖兽,杀几个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暴徒功劳更大!

  城墙上,数万人鸦雀无声。

 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死死的盯着小毒物。

  等待着最后的结果。

  小毒物从小在山林中长大,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怕。

  她见这么多人盯着她,非但不紧张,反而好奇的看着他们,很疑惑这些人站在这里干什么。

  城卫军的都统上前一步,朝小毒物喊话:“小姑娘,你从哪里来啊?”

  小毒物目光在人群里寻找自家主子的踪迹。

  但是人太多了。

  她的眼睛都花了,还是没有找到。

  听到有人问话,小毒物答道:“我是从西山来的!”

  这话一出,人群中顿时再次骚动起来。

  西山来的。

  确定是野味了!

  现在就只差确定那小女孩的身份了。

  都统也很关心这个问题。

  普通百姓只想着野味,但是都统却想的更多。

  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件事。

  从西山到盛京城有一百多里路。

  中间有好几个县府乡镇,还有十几个村落。

  一个小女孩带着一群妖兽,这一路是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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