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十二章 外城区的下水道_当个法师闹革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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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台子,这家名为“邦妮”的酒馆里,再也不会有兔女郎跳舞了。

  他倒没有担忧自己的处境,也没有抗议刀疤男的“邀请”,甚至没有作出一丝反抗。

  最开始,他在向骑士呼救的时候,是不准备让刀疤男多活的。他的左手偷偷地握住别在后腰的手枪,做好了拔枪的准备,随时都可以射击。

  然而很快,他却改变念头,甚至放开了握枪的手。

  因为他注意到了一个人。

  一米八左右,其瘦无比的人,正是他刚回到里瑟家族那天晚上,那个要来杀他的刺客。尽管刺客先生那天带着面罩,但通过那一脸的雀斑和极富性格的脱线眼神,本杰明还是认出了他。

  居然是他!刚发现的时候,本杰明都被吓了一跳。

 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,他都快忘了这个人。可没想到的是,今天这个人却再次出现在自己眼前,还成为了刀疤男的手下。本杰明不得不感叹,缘分真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。

  巧合吗?还是有人故意的?

  管他有意还是无意,正好,本杰明也很想知道,究竟是谁让这个人来杀他的?

  尽管这个问题被他遗忘了许久,但是谁知道,它会不会在关键时刻突然冒出来,给本杰明致命一击?现在终于有了找到答案的机会,本杰明自然不会放过。

  于是,在圣骑士被刀疤男一枪干掉之后,本杰明也没有再做什么。道理很简单,教会派来看着他的圣骑士死了,他完全可以自由地使用魔法。既然他都可以用魔法了,还用得着怕这个强盗头子吗?

  干脆就跟着他们走一趟,也可以找机会问问那位刺客先生。

  说实话,他也不认为刀疤男会真的伤害他——刀疤男还有问题要问他呢!

  好像又变回了当初面对米歇尔一样的状况。他对米歇尔有利用价值,所以米歇尔不会杀他。他对刀疤男也有利用价值,所以刀疤男也不会杀他。

  这是本杰明第二次被绑架,他早就经验丰富了。

  他也不认为自己这是犯了像圣骑士一样的毛病——轻敌。他很仔细地观察过刀疤男,其实刀疤男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凶恶,相反,这个人很狡猾。

  他从一开始就在扮猪吃虎了,装出一付没脑子的样子。哪怕圣骑士已经相当谨慎,但还是不免一时膨胀,露出了些许破绽。

  刀疤男则抓住了圣骑士最自大松懈的一瞬间,极为快速地拔枪,几乎没怎么瞄准,就命中了圣骑士的心脏——又是一个带枪不开保险的疯子。

  而且,这个枪法真是跟开了挂没两样。

  也难怪圣骑士会栽得这么突然。他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。

  从两人见面开始,到圣骑士死亡结束,刀疤男的心理战打得相当漂亮。

  有这种能力的的人,不可能是鲁莽之辈,因此,刀疤男不会因为冲动而伤害本杰明。当然,这份狡猾也会为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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