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百八十四章 三度暴血_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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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类和混血种全部都当成一无是处的废渣,假如人类和混血种真的全无可取之处,那他们也不可能几千年来将整个龙族压得难以翻身,

  但不管混血种和人类再怎么离谱,像路明非和刘秀这样的都实在有点离谱过头了。

  不知道诺顿正在和老唐聊起自己,路明非眯起眼睛盯着提尔。

  虽然之前还嘲讽过提尔喜欢什么类型的葬礼,但路明非其实并不打算在这里就杀死提尔,要不然提尔锋和提尔的尸骨他没法解释,甚至他之前在船上的就悄悄叮嘱过老唐不要杀死这头龙,就是怕老唐头脑一热直接把这条龙当场砍死,那样的话提尔锋可就是学校的财产了。

  虽然用水笼暂时隔绝了诺玛的视线,但考虑到提尔应该有卵,战斗结束之后,提尔灵魂回到卵中,尸体只会留下价值很有限的龙骨,这样的龙骨是无法放入天书中的,路明非也没法随身携带隐藏起来,只能将它丢弃。

  但是这样一来,且不说他和老唐能杀死手持炼金武器的次代种这件事有多骇人,提尔锋的归属就是个大问题——虽然提尔锋是他和老唐抢回来的,但肯定不能就这么归他俩,学院最多给他俩奖赏,提尔锋肯定是要收回去的。

  如果悄悄装到天书里昧下,他又不好解释为什么提尔挂了提尔锋却没了,这样也会惹来学院里那些老东西的怀疑——一件来自青铜与火之王行宫的炼金武器对秘党而言已经是无价之宝,可不是能随随便便翻篇过去的。

  所幸他之前在天书那里学了一种标记类法术,就在刚刚持刀刺穿提尔的身体时,他已经悄悄把这个法术种在了提尔体内,有这个法术印记在,无论提尔在哪他都能模糊感知到方向,而且距离越近越清晰,离得还远时可以向着大致方向接近,等到足够近之后,甚至可以详细感受到被种下印记的目标的具体位置。

  可惜作为强大效果的代价,这个印记会缓慢吸取中招者的生命来维持自身,所以不能被用来种在重要的人身上以便在其危难时及时找到保护他——因为这个印记本身就是个危险。

  不过对敌人来说就无所谓了。

  路明非准备先放提尔离开,反正秘党也不可能因为他“只击退了次代种却没有杀死它”这种扯淡的理由找他的茬,等这次事情平息后,把自己的修为巩固一下,然后再找个合适的时间和老唐一起去找提尔,悄无声息地干掉他,然后将提尔锋收入囊中。

  至于怎么悄无声息地杀死一头次代种……

  七宗罪还在天书里躺着呢。

  对君主级武器,要杀一头次代种那还不跟砍瓜切菜似的?

  谷磍/span“老唐,你先别出手,”路明非转头看向老唐,“我来和他过过招。”

  “好嘞!”老唐垂下手中已经修复完毕的异形巨兵。

  “提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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