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续5_剑与魔法与东方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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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注2:伊斯玛仪式转型,与波斯难题

  这个问题在世界很多文明都有体现,只不过在波斯,出现的很早而且特别明显。

  在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里,拥有政治权力的人,和拥有宗教权力的人,也并不一定是重合的。一般来说,拥有宗教权力的人会更多些。

  在中国也有这种情况。比如没有官职的士大夫,一样有主持祭祀、仪式的能力,和维持教化的责任。靠着这些身份,即使不在朝廷中任职的人,也能通过“乡论”、“清议”施加影响。这个就属于神权的范畴了。

  在波斯,从萨珊时代开始,祭司也履行着类似的职能。后来,也只是伊斯兰教教法学家取代了执法穆护们。

  波斯风格浓厚的阿拔斯王朝充分利用了这个传统,任命教法官(穆夫提、卡迪等)深入各地,监督法律实施,处置和调解民间的纠纷。和分封的领主不同,教法官系统是垂直的,有层层管辖的关系,中央教法官(总穆夫提)直接对哈里发本人负责。就这样,在一个封建性质浓厚的国家里,搭建起了一个可以加强中央监管的系统。

  但好景不长,波斯人打不过纷至沓来的突厥势力。统一的政权被打的稀碎,教法官系统也崩溃了。

  失去了中央之后,教法学家们互不统属,开始各自为政,彼此之间的统属关系也断了。但麻烦的是,他们还在共用同一个合法性来源,彼此之间还是相通的。

  也就是说,理论上,一个领地上的教法学者,如果有足够的威望,是可以直接干涉另一个另一个领地的合法性的。尤其是后来哈里发的权威也衰落之后,连个调解的都没了。

  对阿拉伯人来说这倒是还好,他们本来就挺散装的,天天各路军阀和部族打来打去,也无所谓了。但对那些有理论基础、想稳定秩序的波斯人来说,就要了命了。

  萨法维王朝后来强行转到什叶派,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。

  因为一个政权的合法性,其实最好是不要被质疑的。(参考前文,雍正和乾隆那部分,这里就不赘述了)

  所以,如果有可能,应该尽量避免给他人这个机会。尤其是这些属于同一个体系,能直接干预自己的合法性解释,但又处于其他领地,没法直接管辖的教法学家。否则,别国找个有威信的教法学家,天天说你不清真,鼓动信众反对政权,这就很麻烦了……

  伊斯玛仪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是,放弃了自家原来的教派,转而选择了什叶派里,一个在当时都比较冷门的分支,这样就尽量排除了外来教士和既有教派的影响,确保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合法性体系。

  另一边,他放弃了苏丹之类的头衔,转而重新启用了波斯传统的“万王之王”。

  当初伊斯兰教崛起的时候,主要敌人之一就是波斯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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