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神话的构筑_剑与魔法与东方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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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阳江氏高头族谱(南山房)》为例)

  这些都是能屡次出进士、知府乃至阁老的大豪族,在社会中凤毛麟角,结果也就这样。普通大族纳妾的比例显然更低,小地主和自耕农就基本上别想了。所以,纳妾的行为当然是存在的,但它的影响范围到底有多大,是很值得怀疑的。起码,绝对不是“古代男人都能三妻四妾”这种离谱认识……

  对一夫多妻/多妾的谴责,其实也是个宗教话题,属于“西方”神话的一环。

  一夫一妻是基督教的教义,但来源和形成时间不太好说。一般认为从罗马那里学来的,这个应该有道理,但罗马人那边,明显也有类似妾的身份。而基督教的前身犹太教,也是有一夫多妻/多妾的。

  实际上基督教自己也很长时间不能免俗,5世纪时,圣奥古斯丁还没法明确说多妻是否合法,而教宗文件里提过纳妾的问题,说这个不算正式婚姻,所以允许教士和妾离婚。

  天主教会时代,这个规定理论上应该是越发严格的,但执行起来依然很难说。到12世纪,召开第一次拉特兰会议的时候,教会明确宣布禁止教士纳妾,但这种现象明显依然存在,只能靠反复谴责和重申。

  新教对此则更宽容,马丁·路德明确表示多妻与经典不冲突,在实践中也很灵活,尤其是面对上层的时候。路德的主要支持者,黑森诸侯“高尚的菲利普”就同时有两个妻子,新教改革家们对此也是认同的。当然,后面支持多妻的教派更多,也更典型。

  (菲利普反复无常还重婚,曾经在领地内驱逐过路德派教士,但一年之后就迅速妥协,加入了新教。

  不过他帮助其他诸侯,镇压了弗兰茨·冯·济金根和乌尔里希·冯·胡滕领导的骑士起义,和托马斯·闵采尔领导的农民起义,挽救了不少贵族,所以名声还不错。

  至于路德,那是老二五仔,拒绝老战友胡滕的求援,翻脸攻击自己的学生闵采尔,要求贵族屠杀追随过自己的农民;一边要求平民不要使用暴力,说用暴力会触怒上帝,一边号召诸侯们动用暴力,武装对抗罗马教会……都是日常了

  实际上,哪怕完全不看这些,只看在教义和改革上的影响,他也比不上加尔文等人。不知道为啥被当典型了……)

  总而言之,中国这边,妻妾的概念较为明确,而且两千多年间定义没什么大变化,但欧洲那边,婚制很复杂。不同时代、不同地区,实际差距并不小,和中国这边的概念也不一定相似。

  在语言上,大家都是拉丁语“Concubinatus”的衍生词,但翻译成“妾”还是“(女并)居者”还是“情妇”,并不好确定,而且可能都不太准确。(括号里是一个字。其实能打出来,但这个字好像是敏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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