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对等原则_剑与魔法与东方帝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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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一类叫“义夫”,就是丧妻之后,坚守男道,义不再娶的男子。

  义夫的要求甚至比节妇还高,比如按清朝的规定,需要三十岁之前就开始守节,坚持三十年以上。但明末到清初,节妇守节年限一直是二十年。雍正时期,减少到了十五年。到清朝后期,已经继续减少到了十年乃至六年。

  而且,贫穷寡妇守节,可以得到旌表,但贫穷鳏夫“义不再娶”,却基本没有希望。因为在大众看来,无法区分他到底是没有财力再娶,还是单纯的道德坚持。所以,明清官府在旌表义夫的过程中,也总是挑选肯定有能力也有机会再娶,却坚持守节的中上层男性,导致贫穷鳏夫与此几乎无缘。

  下层男性对此当然不高兴。明朝张岱的笔记《夜航船》里,一个丧妻不再娶的看门人牢骚道:“但见街坊旌节妇,不闻街坊表义夫。可怜世风日浇薄,使君到处皆秋胡。”——秋胡是浪荡子的意思,这里是抱怨说,官府就知道旌表节妇,却不旌表义夫,导致现在世风日下。

  这个故事本身的真实性不能确认,但反映出来的,义夫对于官府性别歧视的不满,却是很真实。

  我们之前说过,礼教实际上是中下层男性提出的道德要求,但在这个问题上,义夫对于中下层男性的好处是很有限的。只能说,中国这边的文明,对于这种“对等”的追求是深入骨髓的。乃至这种按照按性别视角,已经不好解释的例子,都真实存在着。在这种近乎执念的思维方式下,哪怕实际执行很困难,也一定要提出相应的理论要求,并且找到示范典型。

  对于妇女,当然也是如此。

  研究者发现,明朝中期开始,江南很多地区,广泛出现了妇女出游的现象。妇女在闲暇、节日,大批前往山水名胜、园林寺观,乃至茶肆庙会,聚集游玩。风气之兴盛,愈演愈烈,不止上层妇女,连士女、商女乃至普通劳动妇女,都纷纷参与。(《明清江南游风述论》)

  明朝人自己就注意到了随着时间推移,风俗突然变化的问题。在南京地区、吴中地区,明朝士大夫都发现,正德、嘉靖年间,还“风气醇厚,闺门严谨”,但到了隆庆、万历之后,风气就突然变化,妇女打扮迅速艳丽起来,穿戴“拟饰娼//妓”,出入“无异男子”。

  这个过程,与棉纺织业最终成熟、江南商业快速发展,是恰好同步的。其中的关系,也比较明显了。这种衣着上的自由、出行的自由,归根结底还是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地位提升的产物。因此,虽然一直有人试图对此进行约束,但这种现象贯穿整个明朝后期和清朝,官府对此几乎无能为力。

  这种行为对官府推崇的道德造成了冲击。官府发现,妇女出游时,经常有游手好闲的年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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